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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床需求较快下降受经济增速下降 |
发布时间:2009/7/6 17:32:00 来源:中控网 发布者:manni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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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核心原则是确保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保持不变。 具体到机床工具行业有5大类产品涉及到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 税号为8461201000-8461300000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牛头刨床等提高到17%; 税号为8463900010-8464909000滚压成形机床等提高到17%; 税号为8465910000-8465990000加工木材等材料的锯床等提高到17%, 税号为8463101100-8463200000的300吨及以下的金属冷拔管机等提高到17%; 税号为8466100000-8470900000工具夹具及自启板牙切头等提高到15%。 总的来说,这次调整的幅度不是很大。切削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牛头刨床等,滚压成形机床等、加工木材等材料的锯床等的退税率均是从14%提高到17%,提高3个百分点;而工具夹具及自启板牙切头等提高仅为1个百分点。 自2008年8月以来,国家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几次调整。涉及到机床工具行业的主要是,2008年11月1日开始的将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具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11%。时隔一个月,12月1日,对35种机床工具产品进行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一是9项切削刀具,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11%;二是7项插拉刨床,从11%提高到13%;三是19项木工机床和机床零件,从13%提高到14%。 2009年1月1日,机床工具9项产品再次进行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普通插拉刨床由13%提高到14%,龙门刨床由13%提高到17%,量具量仪由13%提高到14%和17%。这一次的再度调整,机床工具中达到17%退税率的产品已经越来越多,也就是说大部分的产品已经“触顶”,没有再可以调整的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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