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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2009/7/23 9:36:00 来源:中国数控机床网 发布者:manni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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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工业报》报道,由吉林省工信厅制定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意见》,日前已正式下发并开始实施。这是该省首次就振兴装备制造业推出的重大举措。 《意见》指出,今后四年,吉林省将紧紧抓住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机遇,以市场为导向,建设三大基地,发展九大领域重点产品,实现总量翻番目标,推动全省装备制造业“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上效益”的跨越式发展。 其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全省装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100亿元,年均增长19.5%,完成工业增加值320亿元,年均增长16.5%,实现总量翻一番的目标。 其发展重点主要包括:着力建设长春、吉林、四平三大装备制造产业基地,构建轨道交通、汽车制造专用设备、石油炼化、换热设备等主机及配套零部件制造产业体系,形成吉林特色优势与辽宁、黑龙江协调发展的区域格局。 《意见》提出,推动轨道交通装备、农业机械装备、光学精密机械、材料试验机、汽车专用模具、煤炭采掘装备等10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及20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面提高全省装备制造业的竞争实力和技术水平。 为确保上述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吉林省还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包括:在落实好国家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大集团战略;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协作配套和专业化水平建设;积极推进产业集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省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力度;搞好与辽宁、黑龙江两省的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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